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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行为多样、隐蔽性强、取证困难、危害性大,使得预防、发现、处理和救济面临诸多困难。青少年身心特征变化、家庭成长环境影响、学校教育与管理疏漏、不良社会文化干扰、法律惩处和教育矫治乏力等都是滋生校园欺凌行为的重要因素。 面对欺凌现象,父母、孩子和学校应该怎么做?
1、万一遭受欺凌孩子要记住NOT原则 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副主任李涵说,遇到欺凌事件或者将要面对的危险情况时,要记住NOT原则(no off talk),即明确“表态拒绝—离开危险场所—求助”。不要因为害怕而选择自己一个人解决,这不仅会让自己的“伤口”越来越严重,也会让施暴者更加变本加厉。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旭坤认为,家长首先要教会孩子识别什么是校园欺凌。虽然学生欺凌行为多发生在校园内,但不能把校园欺凌理解为只是在学校内部发生的学生欺凌行为,只要是学生之间发生的欺凌行为,有的即使是在校外,如网吧、宾馆甚至于学生家里,都同样构成校园欺凌。 202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将校园欺凌定义为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有些欺凌是长期性的,有些是短暂的。欺凌行为表现多样,除身体伤害、语言侮辱、社交孤立等方式外,通过网络散播谣言图片、随意披露他人隐私等形式,致伤害后果严重、持续时间长,而且不是每个孩子被欺负时都会告诉老师和家长,往往在曝光或者引发严重后果才引起重视。
2、远离校园欺凌父母鼓励引导至关重要 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受着内外环境的双重影响,家校协作共同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是防范校园欺凌的重要环节。 于旭坤认为,在家庭教育中,孩子良好的人格和心理都离不开良好家庭环境的影响,作为父母不仅要留意孩子心理和情绪变化,还要在日常生活中帮助、引导孩子正确认识校园欺凌问题,教育培养孩子应对欺凌和保护自己的意识和能力。告诉孩子被他人暴力对待时,不能示弱;告诉孩子可以采取正当防卫、对外求助等方式保护自己,事后也要尽可能清晰地描述事情经过,并有意识地保留其他相关证据。 在即将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家庭教育被高度重视,家长作为家庭教育的“主角”,陪伴、沟通、交流是给孩子们的最好“心灵处方”。李涵说,在良好的亲子关系下,孩子有事愿意跟家长分享,不会担心受到羞辱,及情绪化指责。家长是孩子最好的后盾,平时要多给孩子尊重与鼓励,让孩子清楚地认识到自己优点,帮助孩子树立自信心。 于旭坤也提醒,绝不能让“反校园欺凌”停留在口号声中,旁观者是校园欺凌的重要影响因素,对于受欺凌者而言,旁观者如果采取消极、冷漠、观望甚至更恶劣的态度,更容易助长欺凌者的嚣张气焰,受欺凌者的人格尊严会受更大伤害。 此外,孩子之间出现矛盾、打打闹闹在所难免,家长帮助孩子认清事实很重要,对于没有判断能力的孩子,家长应充分了解情况,不能过度夸大,过犹不及,在保护孩子的同时更要尊重孩子的成长规律。
3、防治校园欺凌专业力量介入必不可少 校园欺凌涉及方方面面,有效防治校园欺凌问题,需要多方参与、协同治理,构建“预防—处置—救济”的防治体系。 在校园欺凌中,受害者心灵的创伤是最严重的,将来的生活、学习都可能会受到影响,通常会出现心理异常,厌学情绪,对成长带来消极影响。不同年龄段的孩子也对欺凌有不同概念和判断,于旭坤认为,一方面学校必须及时为受害者提供关爱、保护,如及时制止欺凌、提供心理辅导,并结合个体差异加强关注保护;另一方面,要告诉孩子享有法律救济权,法律会惩罚坏人,也会保护受害者,对于一些欺凌者还要进行追踪辅导,以防止欺凌者在看不到的地方继续实施欺凌行为。当然,必要时,学校还要对相关学生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家校要形成有效防治校园欺凌的合力。 李涵认为,校园欺凌的预防与干预较为专业,应鼓励专业机构参与其中,以及时有效和专业地处理与校园欺凌相关的事务。例如针对有欺凌倾向或有欺凌行为史的学生群体实行个性化干预,提前预防、及时跟进,协助其改善心理和行为偏差,降低转化为校园欺凌行为的风险。对被欺凌者提供身体诊疗、照护和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等,如将专业社工或心理咨询师引入校园欺凌救济工作,由专业社工或心理咨询师在对受欺凌学生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个性化安抚救济方案,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和帮助,提高处理校园欺凌行为的专业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