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试行)》等,进一步健全我校火灾事故救援工作机制,提高综合灭火救援能力,高效有序应对处置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抢救遇险人员生命和确保救援人员安全放在首位,始终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灭火救援指导思想,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捷 胡仕坤 副组长:王志凯 秦国亮 毛兰芝 张 钢 石永立 吕 莎 马 波 邱永建 王延生 薛 宏 顾 欢 袁 磊 杜华贞 王之玺 成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管理办公室、救援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医疗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工程修缮组,具体职责如下: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 主 任:文军 副主任:孙清河 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协调和调动各应急小组应对消防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工作。 2.具体负责编制、评估、修订《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火灾事故救援预案》。 3.协调组织灭火救援联合训练和实战演练。 (二)救援行动组 组 长:潘磊 副组长:乔金柱 成 员:党委保卫部办公室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 主要职责:协助事故火灾现场被困人员撤离。 (三)通讯联络组 组长:高嵩 王德胜 成员:党委办公室人员、党委宣传部人员 主要职责: 1.上传下达火灾事故信息,落实24小时值班,调配救援车辆及紧急情况时车辆; 2.宣传上级消防工作指示精神,普及消防科学指示和救生基本常识,宣传和报道消防救援工作中的先进事迹。 (四)疏散引导组 组 长:袁 磊 顾 欢 副组长:各书院书记 各院(系、部)负责人 成 员:辅导员、值班生活老师、教务部人员、外事部人员 主要职责:迅速组织学生疏散和安全转移;做好火灾事故期间学生安全思想稳定工作。 (五)医疗保障组 组 长:王林翮 副组长:张 明 成 员:校医院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组织救助现场伤患人员;组织伤患人员入院就医;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 (六)后勤保障组 组 长:计剑 谢孟辰 吕新风 成 员:总务部办公室人员、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校园网络管理中心办公室人员 主要职责: 1.为学校抢险救灾工作提供车辆调配、水源保障、供电控制、道路畅通等相关服务工作; 2.及时提供消防器材、物资; 3.设置避难场所,为受灾师生员工提供食品、物品;及时运送人员、伤员和应急物资; 4.保障通讯设备的畅通。 (七)工程修缮组 组 长:李立超 杜留全(新乡校区) 副组长:李文艺 荆强(新乡校区) 成 员:基建部办公室人员、新乡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人员 主要职责:危险建筑物的加固和重大隐患排查。 三、响应 (一)接警 接到报警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援工作。火灾事故救援期间落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火,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必须到岗。 (二)处置 1.基建部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周边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活动的开展,做好避险看护工作。 2.教务部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消防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3.党委宣传部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思想稳定工作。 4.党委办公室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四、消防应急行动 (一)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抢险救援。 1.党委保卫部迅速发出紧急警报信号,疏散引导组立即组织仍滞留在火灾事故建筑物内的所有师生撤离,上课的学生由任课老师迅速组织撤离。 2.总务部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它灾害。 3.医疗保障组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党委保卫部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二)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三)迅速了解和掌握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五、灾情稳定后的工作 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相关部门要立即开展查灾后核损工作,落实火灾事故生活救助经费,确保师生有住所、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伤病人员能得到及时医治;有效开展受灾校舍建设工作,做好受灾校舍统计、核定,并建立受灾校舍和恢复修建台帐;确定修建对象,制定受灾校舍恢复建设计划和恢复建设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及时 一旦发生灾害性突发事件,应立即采取行动,切实保障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决不能因为工作失误或麻痹大意贻误时机。 (二)听指挥 在处置工作中,参加处置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统一调动和派遣,忠于职守。 (三)表彰奖励 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临阵脱逃和获悉信息后而未及时赶赴现场或在处置过程中工作不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当而延误工作的个人将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应急保障 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组应按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对水电气、通讯等设施的安全保障和医疗卫生、交通运输、通信等保障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常用应急处置电话如下: 党委办公室:0373-7375523 教务部:0373-7375796 学务部:0373-7375782 资产管理部:0373-7375573 党委宣传部:0373-7375961 新乡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0373-3831786 总务部办公室:0373-7375709 党委保卫部救援电话:0373-7375110 党委保卫部火警电话:0373-7375119 后勤服务中心:0373-7375911 网络服务中心:0373-7579816 校医院:0373-7375133 报警:110 火警:119 急救:120 八、预案管理 (一)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时修订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或者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面临的火灾风险、重要救援资源或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3.在火灾事故救援和综合实战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4.其他需要修订预案的情况。 (二)预案演练 1.我校消防救援队伍要针对我校重点部门和场所,加强实地熟悉和实战演练。相关部门、场所要积极配合,不得阻碍实地熟悉和实战演练。 2.我校消防队伍要针对本单位火灾风险和特点,开展常态实战演练。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