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
通知公告
SANQUAN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禁止私自挪用校内救生器材、消防器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6      浏览次数:48

各单位:

救生器材和消防器材是按照学校实际标准配备和安装,遇到紧急情况,能够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理的特殊器材。近期,学校存在私自挪用救生器材、消防器材的问题,给学校安全保障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4月份,学校又在人工湖周围新增了一批应急救生箱,内含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应急救生物品,这是为紧急情况下救生处理而配备的应急器材。同样,消防器材是在有紧急情况出现的情况下,及时进行处理火情,把火灾控制在初期阶段,把损失降到最低的第一阶梯灭火力量。随意使用或挪用救生器材、消防器材,一但发生灾情,第一时间控制不住,将会造成财产损失以及人员伤亡,严重侵害广大师生的利益。

为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各行政职能部门、书院、院系(部)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严禁随意挪用、移动、占用、破坏救生器材、消防器材。违者将按照《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中安全管理项的评分标准,扣除部门年终安全考核相应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