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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消除违规违章行为,创造优美有序的校园环境,现将平原校区各类车辆停放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园内机动车辆停放位置 1.北环路北侧停车场内停车位; 2.南环路停车位; 3.图书馆东、西门停车位; 4.公租房东侧停车场; 5.东餐厅南侧停车位; 6.校内其他划有机动车停车位区域。 二、各类车辆停放位置 校内保洁、绿化、餐厅、超市、快递、水厂、基建维修等后勤服务务工人员三轮车、电动车、自行车需严格按照以下区域停放: 1.精诚书院、德馨书院北侧停车棚; 2.东、西餐厅周边划线停车区域; 3.北环路东段开闭所附近区域; 4.校内其他划有非机动车停车位区域。 三、管理规定 1.所有入校车辆一律在停车场或学校指定区域有序停放,非停车位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2.对于不按规定停车的情况,学校将对违规车辆予以锁车处理,对违规车主所在单位或管理部门全院通报批评,纳入年终安全工作考核中处理。 3.违停非机动车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校园美观时,学校将对违停车辆进行拖车处理,若拖车过程中造成违停车辆损失的,后果由违停车主自行承担。 4.违规停放车辆的处理程序如下: 第一次违规停车,车主需到党委保卫部填写车辆违停开锁单,所在单位领导(管理部门)签章,外来务工人员须同时有公司经理盖章,办理完手续1小时后开锁。 第二次违规停车,需抄写《关于平原校区各类车辆停放秩序的规定》后,按上述步骤开锁。 第三次违规停车,列入学校车辆管理黑名单,不得进入校园。 四、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负责所属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各用人单位负责对所属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管理;各单位要教育引导所属人员认真落实本规定。 2.为便于管理,学校将对所有入校三轮车采取登记编号的方式进行管理。 3.为保证车辆停放美观有序,学校将定期对校内废旧无主电动车、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 本通知适用于所有进入学校车辆及驾驶人员。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党委保卫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