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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要求、《教育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44 号)文件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秋季开学复课安全有序,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安全是学校事业发展的最底线要求。学校要高度重视秋季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消防安全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捷 胡仕坤 副组长:王志凯 秦国亮 张 钢 石永立 吕 莎 马 波 邱永建 王延生 薛 宏 顾 欢 袁 磊 杜华贞 王之玺 成 员:各院(系、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保卫部。具体负责学校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监督考评、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文 军(兼) 三、工作重点 (一)对宿舍、食堂、教学楼、 图书馆、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进行水电气设施、特种设备、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车道等安全检查,整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接电线、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 (二)对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场所,要健全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专业力量专项排查实验物品、危险化学品以及实验环节可能存在的爆炸起火风险,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三)对学校各类建设、修缮施工场地,要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 (四)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规范配置消防装备和器材,强化人员训练、演练,落实人员值班制度,健全消防应急预案,做好初起火灾处置准备。 (五)要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对教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任务分工 (一)各院、系、部:对工作场所内消防安全设施进行自查,整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接电线、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 (二)党委保卫部:负责协同各部门开展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收集各部门自查台账,进行二次检查。根据台账内容和二次检查结果开展整改或督促整改。对教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检查微型消防站消防装备和人员训练情况。 (三)教务部:负责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实验室内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各实验室是否具备完善的实验室管理规定和处置程序。应急预案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应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可用,实验室是否专人看管,制定看管人名单。 (四)科研部:负责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实验室内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各实验室是否具备完善的实验室管理规定和处置程序。应急预案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应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可用,实验室是否专人看管,制定看管人名单。 (五)总务部:负责对高层公寓、天然气站、电梯井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储存装置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是否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应急预案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应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可用。 (六)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对餐厅、浴池、超市、校园驿站等方面消防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锅炉、液化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室内是否存在电线私拉乱接现象,是否存在遮挡消防设施现象,应急预案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应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可用。制定餐厅、浴池、超市、校园驿站等方面工作人员车辆堵塞消防通道处罚制度。 (七)学务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组织开展疏散逃生演练。 (八)基建部:施工现场是否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是否配备有消防安全设备,严格落实施工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 (九)各书院:开展书院学生寝室楼内消防安全设施排查,建立台账。整治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整治书院外部学生、教职工车辆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制定应急疏散预案。 五、时间安排 (一)部门自查(2020年9月29日至 2020年10月5日)。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本校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台账,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各方面力量,加快实施,精准推进各项排查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初步成效。(各部门将隐患排查表、隐患整改表于2020年10月4日12时前报送至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杨旭钟处,电话:15537389700,邮箱:335392580@qq.com) (二)集中整治(2020年10月6日至2020年10月20日)。 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三)巩固提升(2020年10月25日至2020年11月10日)。 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组织对各部门自查、整改之后进行二次排查,确保各部门不存在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将二次排查结果记入各部门年终考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结合重点任务,细化检查内容,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要深入研判本部门消防安全安全形势,推进专项检查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导问责。 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督导,及时总结发现学校工作亮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好的做法进行表扬推广;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的,将依纪依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排查表》附件1.docx 2、《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整改表》附件2.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