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切实强化学校阵地意识,按照教育厅严格管控学校校门的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的通知》(豫教疫防办〔2020〕15号)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党发〔2020〕1号)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对我校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对校区出入人员、车辆加强管控,落实“入口必拦,身份必查,体温必测,信息必登,沾染必消,外人必阻”的“六必”要求。
二、参与学校值班人员、防疫工作人员、服务类人员、确有必要入校工作的校内人员:经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报党委保卫部备案,经门卫人员查验(身份证、一卡通等)有效证件,测温正常并登记后方可出入。
三、总务部/后勤服务中心参与学校防疫工作人员、服务类人员:经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报党委保卫部备案,经门卫人员查验(身份证、复工证明)等有效证件,测温正常并登记后方可出入。
四、银行、超市、电力检测、供暖检测、燃气检测等校外机构派驻校内的服务人员:经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报党委保卫部备案,经门卫人员查验(身份证、复工证明)等有效证件,测温正常并登记后方可出入。
五、除医疗救护、应急、消防、公安、执法等紧急公务,其余外来检查、接洽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对接单位向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负责接、引等相关工作。
六、本校学生(含留学生):在校内公寓居住的学生一律不得出校;已离校学生一律不得返校,提前返校的学生由校园门岗拦截滞留、报学务部门协调处理。
七、校园内公租房实行全面封闭,禁止一切车辆及人员出入。
八、校内各单位要严格要求本单位教职工,非必要不到校。无关的校外人员、校外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九、所有人员进出校园必须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查验证件、测量体温。
十、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党委保卫部联系人:文军;电话15517316681
总务部联系人:计剑;电话15937340361
后勤服务中心联系人:谢孟辰;电话18638312255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门卫管理操作流程
2.安保值班人员上岗须知
3.党委保卫部值班人员每日监督事项清单
4.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操作流程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门卫管理操作流程
第一步:身份确认,非本校假期值班人员不得入校。
第二步: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摄氏度不得入校。
第三步:信息登记,不配合登记个人信息者不得入校。
第四步:酒精消毒,信息登记前后分别进行1次喷雾消毒。
第五步:戴好口罩,未采取口罩等防护措施者不得入校。
第六步:核准入校,谢绝一切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附件2.安保值班人员上岗须知
1.所有安保值班人员应保持固定。
2.安保值班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
3.安保值班人员上岗前必须更换口罩。
4.安保值班人员上岗前必须佩戴护目镜等防护器材。
5.安保值班人员上岗前必须对护目镜等器材进行消毒。
6.安保值班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并到校医院接受检查。
7.各类消毒、防控物资必须保障充足,每天由队长到校医院按需要领取。
8.所有符合进入学校人员必须下车接受检测、登记、消毒。
9.各级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到学校检查必须经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入校。
10.出现其他意外情况必须及时报告。
附件3.党委保卫部值班人员每日监督事项清单
1.检查安保值班上岗及人员固定情况。
2.检查各类消毒、防控物资配备情况。
3.检查督导安保人员严格入校检测登记制度。
4.检查督导安保人员落实自身防护制度。
5.检查督导落实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
6.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附件4.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操作流程
1.人员下车。
2.出示证件,表明来访意图。
3.接受体温检测。
4.登记人员车辆信息。
5.喷雾消毒。
6.戴好口罩。
7.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