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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为规范校内临时摊位,杜绝出现影响交通、堵塞消防通道、私自出售等现象,现作如下规定: 各职能部门需增设临时摊位的、各学院需要增设临时摊位的、各书院需增设临时摊位的、各学生组织需要增设临时摊位的、各经营实体需要增设临时摊位的、各部门自联校外人员需要增设临时摊位的,均需自行下载《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临时摊位报备单》(附件)按照内容详细填写,由负责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将报备单送至党委保卫部办公室,增设摊位地点需由党委保卫部确定,临时摊位方可增设。 未报备临时摊位或未按照指定地点增设临时摊位的,均属于违规在校增设临时摊位,党委保卫部有权没收临时摊位所属一切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