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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保卫部学生队伍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09-24      浏览次数:96

一、大学生消防志愿者队伍工作职责

1、大学生消防志愿者队伍在党委保卫部指导下开展工作。

2、熟悉校园的消防重点部位,校园的平面和立体建筑结构,道路设施,水、电源布局和熟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摆放位置,并协助党委保卫部型消防站工作人员做好消防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使其时刻处于备战状态。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实战演练,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掌握消防灭火器、消防栓、手动报警“119”报警的使用方法和程序等。

4、积极参加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防火意识,负责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防火灭火知识,做到对学校师生尽可能普及消防器材使用知识及火灾情况下的自救。

5、定时向党委保卫部汇报校园内各区域安全通道的疏通情况和各个楼宇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

6、定期跟随党委保卫部及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对校园内各个部位的防火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疏散、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及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7、各消防志愿者队伍队员发现消防设施被破坏,应立即报告党委保卫部进行处理。发现各疏散、消防安全通道出现堵塞情况积极联系各方人员清理阻塞物。

8、大学生消防志愿者队伍工作时间为学生在校期间及节假日党委保卫部安排值班时间。

  

二、大学生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

1、安全工作信息员是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之一,负责学校安全工作信息的采集、储存和报送,是党委保卫部与上级主管部门安全信息的联系纽带。包括学校针对安全工作召开的会议、开展的活动、采取的措施;学校在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对因气候、季节等特殊因素可能造成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传染病、饮食卫生等进行提醒或告诫;校外人员非法进入校园;安全事故的举报。

2、如发现以下情况,应准确,迅速的上报党委保卫部:①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②因心理问题不能坚持正常的学习;③离校出走、离家出走;④因心理问题出现自残、自杀、杀人或实施其他过激行为,或有实施这些行为的倾向。⑤携带、玩耍危险性的玩具物品(管制刀具、鞭炮等)⑥发现同学夜不归宿,未请假且不明去向。⑦非法变相传教,对学生进行宗教渗透 ,散布分裂言论。⑧在校学生被宗教洗脑有暴恐倾向等。

3、学校安全工作信息员必须认真学习学校安全工作法令、法规、有关政策和文件,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

4、学校安全工作信息员必须熟悉安全工作,掌握安全工作的基本知识,识别常见的安全隐患。作风正派、直言善谏。

5、学校安全工作信息员要善于观察了解和获取安全工作信息,准确把握信息的前瞻性、准确性和实效性。

6、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信息网络。学校安全工作信息员要在每天17:00前将本校的安全信息收集整理,并报与学校党委保卫部,每日一汇报,一周一汇总,一月一总结,建立信息档案。

7、安全信息上报方式和方法:以文字上报为主,特殊情况下可电话传递、手机短信传递、口头传递等。

8、注意检查各书院寝室“五防”(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止使用大功率电器、防打架斗殴)、 “四关”(关门、关窗、关灯、关饮水机)工作。

9、大学生安全信息员队伍工作时间为学生在校期间及节假日党委保卫部安排值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