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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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保卫部治安管理岗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09-24      浏览次数:90

(一)负责制定、实施逐级治安安全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签订的准备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的落实情况,并组织总结评比。

(二)经常研究学校治安形势,根据治安状况开展专项治理,严防治安案(事)件的发生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学校暂住人口、流动人口、临时工、院内施工人员及临时来院人员的治安管理工作,并登记造册。

(四)负责接待报案,组织人员保护现场。积极查处治安事件,在法律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防止矛盾激化,参与学校民事调解工作,积极侦破一般刑事案件,协助上级公安机关侦破重大刑事案件。

(五)负责对全院师生员工进行治安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

(六)负责校内一键报警装置的维修、维护、接警工作。

(七)负责学院大型活动以及重要领导、贵宾来校期间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

(八)负责全院职工、学生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做好流动人口的暂住户口管理。

(九)组建大学生安全信息员队伍,做好业务技能培训相关工作。

(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整治。

(十一)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