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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南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修订和完善学院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突发火灾事故的应预案。督促指导全院认真做好消防工作。 (二)负责制定、实施逐级防火安全目标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好学校《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的准备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的落实情况,并组织总结评比。 (三)组织、督促有关职能部门、院系、书院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季节性消防安全工作。对各单位防火安全中的隐患和问题下达整改意见,并督促其期限整改。 (四)负责对全院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建设,添置、检查和维修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配置合理和功能正常,使之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五)负责对全院监控设施、设备建设,添置、检查和维修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监控设施使用正常,覆盖率达到最大化。 (六)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演练,提高全院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七)一但发生火灾事故,组织微型消防站人员5分钟内赶到现场,组织进行补救。根据火情通知公安消防机关。 (八)负责制定监控中心、微型消防站管理规定,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监控中心、微型消防站人员进行培训。 (九)组建大学生义务消防员队伍,做好业务技能培训相关工作。 (十)完成校领导和上级公安及消防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