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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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保卫部综合管理岗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09-24      浏览次数:108

(一)按照本中心职责范围,具体组织、部署和实施校园治安、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教学、科研、生产工作和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完成学院安全保卫年度工作目标。

(二)组织实施校园治安、安全保卫、消防安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组织中心各岗位人员学习政策、业务、抓好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实现保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安全保卫工作水准。

(四)主持召开部门会议,部署、总结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本中心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时刻掌握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听取师生员工对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和要求,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高师生对安保工作的满意度。

(六)发生重、特大案件、纠纷和突发事件,以及重、特大灾害事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组织指挥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及公安机关请示或报告。

(七)组织做好学院大型活动,来校重要外宾、领导和外籍教师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做好政保秘密力量建设,全面掌握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外教人员情况。开拓信息渠道,掌握动态反映。做到信息灵通,掌握情况准确,反馈信息及时。配合公安及安全部门进行“反渗透、反窃密、反策反”的斗争。

(九)做好大学生安全信息员队伍和义务消防员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

(十)承办公安、安全机关交办的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