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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原示范区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的出行提醒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9      浏览次数:10

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根据新乡市公安局平原示范区交通管理大队官方公告,辖区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已完成调试,将于近期正式启用。为切实保障全体教职工出行安全,避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备启用时间

  自2026年9月3日零时起,平原示范区新增7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式投入使用,设备将自动抓拍取证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其中,涉及我校周边路段监控点位1处,为日常通勤重点管控路段,请全体教职工重点关注、严格遵守通行规则。

  二、重点监控路段

  G327国道645公里600米(豫北医学院路段)

  该点位双向全程监控,东向西、西向东通行车辆均纳入抓拍范围,重点查处不按规定停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高频交通违法行为。

  三、抓拍违法类型

  本次新增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可自动识别、抓拍记录以下9类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逆向行驶;

  3.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4.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5.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6.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7.机动车违反规定调头;

  8.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9.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

  四、相关要求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理念。

  日常通勤、出行途中,请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通行,杜绝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违停、不系安全带、开车接打电话等交通陋习,尤其注意G327国道我校周边路段通行规范,自觉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杜绝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发生。